商业机会 产品大全 企业名录 我商务中心 | | 手机站 网址:clw0401.qy6.com 抚养费纠纷_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陈女士 女士 (律师)
电 话:0756-86549396
手 机:13726347561

产品目录

抚养费纠纷

留言询价
详细说明

    案情简介

2012年3月儿子杨XXX因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,一纸诉状将父亲杨XX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父亲从2010年起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到18岁。父亲样XX与2007年与母亲离婚,后2011年变更抚养权到原告之母名下。2012年4月父亲杨XX找到本律师,本律师凭借在法院的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案情,收集相关证据。开庭前认真准备证据材料,我认为抚养费应该从判决后开始计算,原告要求从2010年起支付是不应该成立的,应从2011年变更抚养权后支付抚养费,并且每月要求被告支付800元抚养费过高。*后法院采纳了本代理人意见,法院判决如下:1、被告承担2011年变更抚养权后的抚养费2800元;2、被告2012年4月起支付抚养费,每月支付300元。

总结

本案是家庭纠纷,父母离婚后导致的子女抚养费问题,经过本律师认真的分析案情,收集证据*后让委托人非常感谢。做律师应该做到对当事人负责,不论案件的大小都应该竭尽全力去做。

 
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
陈女士 女士 (律师)  
电  话: 0756-86549396
传  真:
移动电话: 13726347561
公司地址: 中国广东佛山市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
邮  编: 528200
公司主页: http://clw0401.qy6.com.cn(加入收藏)
 



其它商业信息
 1 直接到第
12 条信息,当前显示第 1 - 12 条,共 1

公司首页 | 公司介绍 | 产品展示 | 供求商机 | 诚信档案 | 联系方法 | 加入收藏
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公司地址:中国广东佛山市佛山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
陈女士 女士 (律师) 电话:0756-86549396 传真:
免责声明: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企业录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如有侵犯您的权益,请来信通知删除。

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塑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 数码 家电 通讯 办公 运动、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综合
提供服务支持 © 企业录 | 移动端